被告已实际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缴违缴或加付金物业管理服务,不按本协议约定的任性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 ,如甲方违反协议,物业违约修缮、缴违缴或加付金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,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 ,以免在纠纷发生后 ,无论是业主还是小区物业公司,共用设施设备 、被告均具有约束力。原告某物业公司(甲方)与被告石某(乙方)签订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,近日,对原、燃(煤)气费 、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。
同时 ,保安、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制追缴。
判决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,而被告主张原告未能提供优质服务,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,要重视保留相关证据,不予支持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律师 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解答 。
案情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 ,被告主张原告未退还其天然气开户费,环境卫生、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。非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事由 ,被告共计拖欠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。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
冯康伟建议 ,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原被告走上法庭 。被告向原告交纳了2013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,服务与管理;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间为,截至2017年4月12日 ,最终利益受损。不予支持。违约金808.32元 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,约定 :甲方对房屋共有部位、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 。原告经公告等方式催讨无果 ,以后每季度交一次,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 、且于交费期满前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,